發(fā)布時間:2023-07-01 人氣:393 作者:Chloe
巴拉圭國家衛(wèi)生監(jiān)督局決議No. 630制定了與電子香煙、電子煙、霧化器和其他類似的尼古丁輸送系統(tǒng)(ENDS)和類似的非尼古丁系統(tǒng)(ENNDS)以及其中使用的物質(zhì)有關的健康保護措施,決議153/2021制定了這些產(chǎn)品的注冊要求以及專門從事上述產(chǎn)品和物質(zhì)的進口、出口、分銷和商業(yè)化的機構的授權要求以及注冊和授權過程的程序。
基本要求
1.尼古丁含量不能超過20mg/mL
2.警告語和注意事項
2.1一般警告語
離孩子遠點Mantener alejado de ni?os.
不建議孕婦和有心血管問題的人使用No se recomienda a mujeres embarazadas y personas con afecciones cardiovasculares.
2.2 注意事項
本產(chǎn)品僅供成人使用。Este producto es solo para adultos.
儲存在陰涼,干燥的地方。Almacenar en lugar fresco y seco.
它不會被攝入。No se ingiere.
避免接觸眼睛、皮膚和粘膜。Evite el contacto con los ojos, piel y mucosas.
禁止向未滿18歲的人出售?!眝enta prohibida a menores de 18 a?os.”
2.3 健康警告
含尼古丁產(chǎn)品和不含尼古丁產(chǎn)品用不同的警告語
3.產(chǎn)品的標簽、包裝或包裝盒必須包含產(chǎn)品名稱,成分等信息,這些信息易于辨認,字符不可磨滅
4.電子香煙和填充容器、墨盒及類似物品應具有防止未成年人處理和使用的安全機制,并應防止破損和液體泄漏。
5.禁止使用會直接或間接地造成電子煙在成分、風險或風險方面比其他產(chǎn)品危害小的錯誤印象的描述性術語或元素、商標、設備標記或其他標記;
6.禁止在電子煙的初級和次級包裝上使用“淡”、“超淡”或“溫和”等表述。
7.禁止對產(chǎn)品作為戒煙輔助手段的益處或功效進行任何暗示或明確的陳述;它們的無害性或非成癮性;或它們與其他煙草產(chǎn)品和類似產(chǎn)品相比的安全性或成癮性。此外,法律禁止任何宣傳使用電子煙會帶來健康益處的廣告或促銷活動。
8.投放市場的所有產(chǎn)品都必須在 DGVS [衛(wèi)生監(jiān)督總局] 注冊,并符合 DGVS 制定的所有要求。





